50岁大妈“组团”骗婚 目标多为农村大龄单身男

2017-08-10 17:51:33 来源:检查日报 作者:周晓梅 刘涛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摘要】看准农村大龄男子急于结婚的心理,通过媒人介绍男女双方见面,在相亲过程中“组团”冒充女方亲属,索取彩礼后再与男方断绝“关系”,一个别有用心的诈骗团伙利用这种方式作案十余起,非法获利120万余元。
  眼见婚期将至,“胡敏”对张松的态度突然冷淡下来,以各种理由将婚期一拖再拖。最后,“胡敏”和王兰的手机均打不通。意识到被骗,张松报警。经侦查,警方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涉嫌诈骗的王兰等人相继被抓获归案。

  “组团”骗婚套路深

  王兰,睢宁县农民,案发时50岁,曾因拐卖妇女罪、诈骗罪获刑。刑满释放后的王兰不思悔改,仍盘算着诈骗钱财。近几年,随着农村大龄“剩男”增多,一些男子为了能娶上媳妇,不惜花费高额彩礼钱,这让王兰看到了“商机”,便打着“说媒”的旗号伺机行骗。为使相亲过程演得逼真,王兰决定“组团”行骗。同乡胡光才、庄艳、徐刚、朱雪芳等人先后被其“收归麾下”。之后,王兰的前夫丁正军、女儿丁梦也相继加入。为防“家庭成员”被邻里识破,他们多选择外乡男子作为目标。

  该团伙作案时,或通过亲友关系或通过各村的“媒人圈”,有意散布“手头有待嫁女”的信息,一旦有男方上钩,他们便将相亲地点定在王兰或胡光才家中。行骗前,他们进行角色分工:庄艳、丁梦、朱雪芳使用假名轮流扮演“相亲女”,年龄稍大些的王兰、胡光才、徐刚等人,则充当女方父母或其他亲属,组成“临时家庭”。既有本地熟人介绍,又实地察看了女方家庭,自然让男方吃了一颗“定心丸”,以至于该诈骗团伙屡屡得手,近一年时间连续作案10余起。

  2017年3月,公安机关对王兰、胡光才、庄艳、丁梦、徐刚、朱雪芳6人以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其余人员的犯罪事实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办案检察官提醒,男女青年在“相亲”“订婚”等过程中,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身份信息是否真实,对短期内索要大额钱财的行为应提高警惕,谨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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