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地方法院:《户籍法》未允许夫妻别姓具有合理性

2019-03-26 16:38: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一 字号:T|T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东京的软件开发公司“Cybozu”社长青野庆久等4人,以日本《户籍法》未规定日本人之间结婚能选择夫妻别姓系违反《宪法》为由,向国家索赔共计220万日元。东京地方法院25日就该案做出判决,认定合宪并驳回诉求。原告方将提起上诉。

  据报道,与2015年日本最高法院判决相同,审判长中吉彻郎认定,以夫妻同姓为原则的《民法》规定合宪。判决下结论称,法律设想个人使用的合法姓名只有一个,《户籍法》未允许夫妻别姓具有合理性。

  判决还指出,关于现行法律制度下,是否对因未允许夫妻别姓遭受不利影响采取应对,这是交由国会立法斟酌决定的问题。

  《户籍法》规定,日本人之间离婚、日本人与外国人结婚和离婚可以选择同姓或别姓。诉状主张称,只有日本人之间结婚无法进行选择,有违《宪法》。

  青野接到判决后在东京都内召开记者会,主张称:“在国会讨论没有进展的情况下,曾期待司法方面出声质疑。希望尽早立法以允许别姓。”法务省民事局给出回应称:“认为国家的主张获得承认。”

  围绕夫妻别姓的诉讼中,最高法院大法庭2015年12月以男女平等情况下,一家人使用同一姓氏的《民法》规定在日本社会已经固定为由,首次做出合宪的判决。

  据悉,青野于2001年结婚,户籍上选择使用妻子的姓氏,工作中则使用旧姓“青野”。除青野之外的原告为神奈川县的女性和东京都一对处于事实婚姻状态的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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