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偷外卖被刑拘引热议!大学生偷外卖真相曝光 南京警方通报大学生偷外卖事件

2020-07-20 17:34:46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律师观点

  社会危害性不大,建议行政处罚

  一直关注此事的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执行主任肖之娥表示,据目前的报道来看,周某属于多次盗窃的情况,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64条。

  肖之娥认为,目前,还不明确周某偷外卖的具体原因。偷外卖确实有错,这无可否认。不过,虽多次盗窃,但涉案金额并不大,社会危害性也不大,建议给他一次机会,不要定罪入刑。《刑法》总则第13条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3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肖之娥建议,可以据此撤案处理,行政处罚即可。

  她表示,愿意为周某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原因在于,困难家庭培养一个大学生很不容易,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比追究刑事责任更有意义,避免他一辈子前途就此毁灭,家庭也因此再受重创。(综合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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