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745823的网友留言咨询:我老婆在潍坊,没有工作单位,我单位在烟台芝罘区,也在这,一直缴纳,今年生二胎,请问这种情况怎么报销男职工?谢谢!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参加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其配偶生育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享受定额2150元生育医疗费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在医院医保办直接结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需用人单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领取待遇。领取待遇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的原件、复印件;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死亡医学证明;3、出院记录;4、住院收费票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