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摩天大楼并非城市建设“标配”

2020-05-21 21:57:23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陈舒逸 责任编辑:赤子 字号:T|T
摘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城市文化历史,突出城市特色风貌,理应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探寻适合本地特色的城市建设路径。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陈舒逸

  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城市文化历史,突出城市特色风貌,理应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探寻适合本地特色的城市建设路径。

  近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以加强城市和建筑风貌的管控,其中首次明确提出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250米以上的建筑”“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应充分论证、集中布局”“中小城市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县城住宅要以多层为主”。政策旨在控制“高楼林立”的城市建筑形态,遏制攀比“城市高度”,解决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丛生乱象,文件出台后就受到专业人士和普通民众的赞同与支持。

  摩天大楼又称为超高层建筑,是指具有相当高度的大楼(大厦)形式高层建筑物。世界公认的第一栋摩天大楼是由威廉·勒巴隆·詹尼设计的芝加哥家庭保险大楼,这座建造于19世纪的10层高楼是当时世界上第一座有承重框架的高层建筑。之后,随着美国经济的发展,摩天大楼的建设在美国日益普遍。摩天大楼最初是为了解决市中心地价昂贵、土地资源稀缺的问题。通过建筑新技术的应用,提升土地可利用空间,从而缓解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土地资源不足问题。随后100多年时间里,摩天大楼的定义从起初的10至20层高楼发展为超过50层的大厦,甚至超百层的大厦。在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提出建筑高度超过100米即为超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建造的目的也从最初的改善土地利用率逐步变为城市形象和经济实力的象征。各个城市相互攀比“城市高度”,把摩天大楼、“第一高楼”当成城市雄起和国际化大都市的一种“标配”。出于形象工程的考虑加上审美取向的偏差,城市大型公共建筑的建设出现“贪大、媚洋、求怪”的扭曲现象。超高层建筑建设的盲目攀比造成大量建筑工程的高投入和后期的低效利用,不仅没有有效提升土地价值,反而造成大量资源浪费,甚至留下闲置、烂尾工程,反而成为城市建设中的“隐患”。

  事实上,摩天大楼的修筑并不像其外表一样光鲜,这种体量巨大的建筑往往伴生着许多问题。一方面,超高层建筑的安全隐患高于普通建筑。超高层建筑在防震、防风、消防和防恐等方面面临巨大挑战。面对地震、台风等灾害性天气,超高层建筑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次生灾害比普通建筑要大。当火灾发生时,传统消防车等措施难以应对高层救火需求,从而造成诸多惨剧。在恐怖袭击事件中,摩天大楼更容易成为被攻击的目标。另一方面,超高层建筑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也受到广泛关注。超高层建筑会加剧城市热岛效应、影响周边建筑光照条件、阻隔城市风廊道,从而形成综合性污染问题。此外,超高层建筑外墙的玻璃幕墙容易造成光污染,影响城市鸟类的迁徙和飞行。摩天大楼的运营在可持续性、宜居性以及环保性上依然存在许多问题。

  城市建筑不仅体现了一个城市的物质建设水平,也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文化水平。其中,城市超高层地标建筑更是直接影响到城市建筑风貌,直观展现城市的精神风貌。当城市超高层建筑成为权力意志和功利思想的产物,它也脱离了城市居民的期待,反而成为城市文化的“异物”。实际上,城市的建筑风貌是其不同时代发展特征的集合,城市建筑也反映着城市的历史、文化和自然的特色。作为城市形象的标志性建筑,在满足其实用性功能需求目标的基础上,只有以社会共同价值为导向,充分考虑使用者与周围居民的感受,体现城市特色,才能受到城市人民的认可,才能实现其社会文化价值。

  当前,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城市建设运营方式,理应打破摩天大楼是城市建设“标配”的固有观念,尊重城市文化历史、突出城市特色风貌,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探寻适合本地特色的城市建设路径。

  (作者系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级工程师)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0年5月下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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