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专题】战“疫”十大思考:提高重大突发事件中的分级分类应对效率

2020-03-27 14:32:09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建华 责任编辑:王一 字号:T|T
摘要】在这次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暴露出我国应急管理体系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亟须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能力。

QQ浏览器截图20200327142953.png

  四个等级 国家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级分为四个级别是非常合理的,体现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记者 刘建华

  在这次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暴露出我国应急管理体系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亟须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能力。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过程中,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指导思想,各省份对本省份各市特别是县根据疫情情况进行了合理分类,制定出了差异化的精准防控策略。

  回顾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历程,许多人都对1月23日起,“全国多地启动一级响应”印象深刻。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2月21日以来,全国超过一半省份陆续调整应对疫情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这一“启动”一“调整”的背后,蕴含着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什么样的原则策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四级应急响应

  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对突发事件的包含范围及分级进行了界定: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应急响应过程中的职责进行了宏观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措施在国家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不同级别的响应措施也因各地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国家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级分为四个级别是非常合理的,体现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不同地区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危害程度等不同,采取的应对措施也不同,低级别的事件意味着影响范围较小、危害程度较小,地方政府采取一定的措施就可以处置。”谈及“启动”与“调整”背后的策略,兰州城市学院副教授王金相解释道,“如果不进行分级,低级别事件采取高级别响应措施,有可能造成过度响应,增加对社会经济、人民群众生活的不利影响。”

  实施差异化县域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措施

  疫情发展至今,治愈出院病例反超确诊在院病例,进入3月份之后,不少城市的检查关卡陆续撤离,各地企业逐步恢复生产。

  “广州也算是除湖北之外的一个新冠肺炎重灾区,但现在各地的防控明显松一些了。”广州市民邓超说,高速公路出口的检查关卡撤离了,小区监管也相对松了一些,但进出还是得测体温,从疫区返回的还是得居家隔离。

  习近平总书记2月23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疫情形势,创造性地领导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科学划分疫情风险等级,明确分级分类防控策略,实施差异化县域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措施。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9时起,将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事实上,自3月以来,除了广东将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之外,各地都相应地降低了响应级别。2月23日晚,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消息: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月24日零时起将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江苏省自2月24日24时起,将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云南省自2月24日零时起,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贵州省自2月23日24时起,由省级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辽宁省自2月22日9时起,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甘肃省自2月21日14时起,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现在,既要管那些感染了的患者,也得考虑我们这些健康人的生活问题。”邓超说,一家老小几个月不上班没有收入,这也是不现实的事情,当务之急,要是有班上,有钱赚。自从各地响应降级之后,企业开始陆续复工。“现在只有学校和培训机构、托儿机构还在待工之中。”

  落实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首先要保障生产供应疫情防控物资需要、保障人民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社会正常运转需要的企业尽可能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分区分级复工复产,必须聚焦重点问题、精准发力,在复工中防疫,在防疫中复工。“在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进一步压实企业与工地在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同济大学财经研究所所长、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石建勋说。

  以智慧城市建设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在防疫过程中,湖北一级响应晚于周边省市,使疫情发展快速扩展。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林坚表示:“在这次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暴露出我国应急管理体系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亟须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能力。”

  近期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强调,要针对此次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处理急难险重任务的能力。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状况来看,应急管理数字化水平亟待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与应急管理体系相脱节,特别是在信息公开透明、疑似感染人员追踪、防疫物资调配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建设数字化应急管理体系,应以智慧城市为抓手,结合疫情防控特点,构建日常运营调度和应急处置指挥于一体的“智慧城市大脑”,完善适应数字化转型的应急管理机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研究室副主任龙海波说,“疫情对智慧城市建设提出新挑战”。当前,智慧城市管理手段尚未充分发挥,应对疫情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限,应急管理整体性理念还没有真正纳入智慧城市系统。

  在应急响应上,根据响应机制强度大小,建立智慧城市数据中台,进一步提升应用前台之间的高效协同。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划分,最大限度整合已有智慧城市子系统功能。相比之下,公共卫生是当前智慧城市建设最大的短板。下一步,可探索建立智慧卫生子系统,加快传染性疾病监测、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领域数字化转型。

  “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刻不容缓。”林坚说,系统要完善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应把危机的前期控制过程纳入长远的战略目标、规划与管理之中,获取足够的、准确的信息,综合各种情况进行研判和预警。大力发展技术含量高的综合性、全方位的预警监测网络,联合各个专业部门,建立先进的风险危机预警监测网。针对危机可能的演变情况制定各种预案,在时机成熟时依据预案采取防范措施。要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加强对危化品、矿山、公共卫生安全、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排查,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警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林坚认为,通过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可防止和消除一些风险危机的发生,或者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危机的范围、程度,使其不致造成严重灾害。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0年3月下旬刊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