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 2月24日起全面启动实施所属中小学校网上教学活动 新疆 另行通知 福建 2月10日,福建省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会议强调,在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之前绝对不能开学。在通知正式开学前,各级各类大中小幼学校,包括高三、初三毕业年级,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五个一律”要求,均不得组织学生上课、辅导等聚集性活动,各类培训机构也不得开展线下集中培训,切实做到“严防扩散、严防爆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 内蒙古 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了《全区教育系统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一版)》,分类指导全区学校做好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为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实效,《应急预案》针对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从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开学后的工作要求、师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等方面,明确了具体举措和操作规范。 同时,预案还要求 “一地一校一策”,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两案八制”,包括《学校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通风消毒工作制度》《体温检测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制度》等多个方面,通过严密制度规范,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开展。 此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日。区内外高校艺术类专业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和开考时间一并推迟。具体开学时间和报名、开考时间,均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提前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