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11月30日讯 老马 30日,大阪近畿地区地方法院关于70年代和80年代三名男女残障者的诉讼裁决,他们要求赔偿总计5500万日元,起诉书指他们根据前《成世保护法》被迫进行不孕手术。Hayashi法官裁定旧法律违宪,但裁定索赔权时效已经到期,驳回了三人的索赔要求。 日本读卖新闻报道,关于旧法的诉讼至少已在八个地方法院的一个分支机构提起,并已由仙台和东京地方法院进行过裁定。这是仙台地方法院作出的第二项违宪决定。另一方面,与两个地方法院一样,原告的索赔障碍是《民法》的“排除期限”,其中规定,要求赔偿的权利在20年后消失。 根据起诉书,原告中有一位77岁的智障妇女声称自己在1965年左右由母亲在一家医院接受了绝育手术。其余两人是聋哑夫妻,他们说,当他们70多岁的妻子于1974年生下她的第一个女儿时,未经她同意就进行了绝育手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