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据山西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报道,太原11岁女孩约见网友遭性侵。 近日,女孩母亲报警称,自己的孩子遭受了性侵。警方接警后立即开展核查,将涉事男子在原平市家中抓获。据该男子供述,他和女孩只是网友关系,当日女孩表明自己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依旧和她发生了性关系。目前,涉事男子已被警方刑拘。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未成年女孩子们要学会保护好自己,必须提高自己的风险防范意识,树立起保护自己的强制意识。多学习法律方面的知识,学会在暴力和犯罪面前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从家庭教育方面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家长应该告诉孩子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事不可以做。从学校方面来说,老师应该做好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