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用户办理ETC业务不得强制搭售其他服务或产品

2019-11-19 15:24:18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赤子 字号:T|T
摘要】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对用户办理ETC业务有关情况进行规定。

中国小康网 11月19日讯  据央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为ETC记账卡用户提供便捷的扣款账户绑定及扣款服务,不得无故拒绝用户绑定已有账户,不得强行要求用户新开账户绑定,不得在用户办理ETC业务时强制搭售其他服务或产品。

  《意见》指出,保障ETC联名卡用卡安全。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停止新增发行ETC联名卡,用户确有需求的,商业银行应在发行时默认关闭小额免密免签服务,并向用户充分提示风险。对于已发行的存量ETC联名卡,发卡银行应抓紧批量关闭相关小额免密免签服务,并妥善做好用户告知工作。对于用户主动要求开通小额免密免签服务的,商业银行应充分做好风险提示。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