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故事】“枫桥经验”遍地开花 基层社会治理大变革

2019-10-21 10:41:49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建华 责任编辑:赤子 字号:T|T
摘要】在浙江省诸暨市的枫桥镇,每天晚上都有一支穿着红色马甲的群众队伍穿梭在枫桥镇的大街小巷,他们是一支代表“枫桥经验”的群众队伍。近半年来,记者调研所到之处,谈及社会治理,无不提及“枫桥经验”。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记者刘建华 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的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年,“枫桥经验”经毛主席批示后在全国推广,56年来历久弥新、经久不衰,成为我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光辉旗帜。

  新世纪以来,新的社会矛盾涌现,如拆迁安置、医疗纠纷等问题比较突出。解决民生问题,就要从源头解决社会矛盾。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03年在浙江工作时,明确提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枫桥经验”也由此进入创新发展的新时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对“枫桥经验”的时代意义给予充分肯定。2013年,在毛泽东批示推广“枫桥经验”5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实践证明,党建引领是县域治理的基础,坚持党建引领,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群众路线是县域治理的核心,坚持人民主体,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发动和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所在、灵魂所在,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中的具体体现和实现形式。

  本期《小康》杂志特别策划“治理之变”,记者奔赴各地,走访了广东、重庆、河南、浙江、贵州多个省市,在这些地区甄选出县域治理方面的优秀实践进行详细报道,这些县域治理的新尝试其实“万变不离其宗”,都体现着“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如广东佛山顺德区的“公益创投”探索;重庆市南岸区创新的“三事分流”议事协商方法;重庆市荣昌区的“综合调处机制”;浙江桐庐的“信访超市”;贵州荔波以服务全域旅游发展为主线的“421治理模式”;河南汝南的网格化“平安汝南”工程。老经验指导新实践,用新作为谱写新篇章。借助互联网、信息化的技术手段,各地区各部门将我们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党建引领”与“群众路线”发挥到了极致,形成了新时代的“枫桥经验”,真真正正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纵观新中国70年社会治理变革历程,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全国人民坚定不移地探索、开拓和推进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既有高歌猛进,也有曲折徘徊,更有飞跃变革,中国人正探索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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