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 进校园 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9-09-19 10:44:52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李弋 字号:T|T
摘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要求,2019年“质量月”期间,继续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

  中国小康网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的通知

市监质监函〔2019〕17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2015年以来,在全国“质量月”期间连续开展了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三进”活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要求,2019年“质量月”期间,继续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目的

  2019年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旨在搭建消费者、生产企业、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行业协会、基层组织、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互动平台,面向社区居民、乡镇居民和在校学生普及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激发公众消费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探索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等作用,逐步在社区、学校、乡镇、医院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推进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发挥技术优势,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和质量信息服务,努力培育起一个由市场监管部门引导、有关各方积极参与、具有良好美誉度的消费品质量安全消费者教育公益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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