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据@浙江检察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天上午,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2017年6月22日,浙江一小区发生纵火案,4人死亡,其中包括3名孩子,放火者为保姆莫焕晶。 早前报道 2018年6月4日15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莫焕晶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此前的一审判决中,杭州中院以放火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6·22杭州小区纵火案 北京时间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在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纵火案。该事件造成4人死亡(一位母亲和三个未成年孩子)。 2017年7月1日,根据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杭州市公安局对涉嫌放火罪、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莫焕晶依法执行逮捕。2017年8月21日,杭州市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莫焕晶提起公诉。 2017年12月21日上午9时许,杭州“蓝色钱江放火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宣布延期审理。 2017年12月25日,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再次收到受害人家属林某某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2018年2月9日,案件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被判死刑。2月24日,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莫焕晶已向该院提起上诉。 5月17日9时,莫焕晶上诉开庭审理;下午17时20分许,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 2018年6月4日,案件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9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