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 人物事件 2016年2月29日中午,河南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东路南阳市一中门口,发生一起轿车冲撞学生事件,12名学生受伤,其中1人死亡。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马高潮系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处级退休干部,其作案动机主要是对社会不满,制造事端引起关注。 2016年3月4日,马高潮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仍在调查中。 2017年7月6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马高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对被告人马高潮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宪等共计人民币680000元。 2018年8月7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马高潮执行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