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误把黑熊当狗养妻子经常抱着一起睡 被深林公安发现后没收

2018-03-14 13:12:38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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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小康网讯 3年前云南丽江一位村民从山里带回一只黑色“小狗”,村民一家待其如同家人,精心喂养,但它的真实身份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近日,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将黑熊没收,并移交给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

    2015年4月的一天早上,云南丽江的养殖户杨某某在找蘑菇的路上,遇见一只奄奄一息的黑色“小奶狗”。杨某某心生怜悯,将“小奶狗”带回家饲养,并取名“憨憨”。“憨憨”乖巧可爱,杨某某的妻子有时睡觉都抱着它,孩子们也喜欢和它玩耍。

  但半年之后,“憨憨”突然变得非常能吃,远远超出狗的食量,加上老父亲的提醒,杨某某开始意识到“憨憨”是一只熊,并在去年夏天用笼子将“憨憨”关了起来。如今,“憨憨”的体重已经达到了近80公斤,高度达1.7米。

  今年2月23日,有网民在丽江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反映,有人疑似圈养黑熊。永胜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这一信息后,立即组织民警前往现场调查。

  经鉴定,杨某某所饲养的熊为亚洲黑熊,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现身高达到1.7米、体重约达80公斤。杨某某在无许可证的情况下驯养野生黑熊,已涉嫌无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鉴于杨某某对熊没有伤害行为,在民警调查过程中也积极配合,且表示愿意将熊移交给相关部门,公安机关根据《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22条第4款规定,对杨某某给予没收其所饲养的野生亚洲黑熊的处罚。

  3月6日,永胜县森林公安局将黑熊移交给丽江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目前暂时被寄养在玉龙县鸣音乡的野生动物养殖基地。永胜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告诉北青报记者,黑熊被杨某某一家养得很好,没有受到伤害,比较听其家人的话。

  该民警称,经长期人工饲养,“憨憨”已经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了,所以不能野放。“由于杨某某一家与黑熊已有较深的感情,我们也答应,今后不管黑熊到哪里,允许他们前去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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