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牧厅原副厅长吴万俊被“双开” 吴万俊简历最新消息

2017-07-19 21:50:43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余力 责任编辑:禹瑞丽 字号:T|T

  吴万俊.jpg

吴万俊 资料图

  中国小康网讯 余力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农牧厅原副厅长、党组成员吴万俊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吴万俊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约谈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

  吴万俊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经自治区监察厅研究,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吴万俊简历

  吴万俊,男,回族,1964年8月出生,宁夏贺兰县人,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2年8月至1984年7月宁夏农业学校学习;

  1984年7月至1987年7月在贺兰县种子公司工作;

  1987年7月至1991年7月在宁夏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1年7月至1995年2月任贺兰县种子公司办公室主任;

  1995年2月至1998年2月任贺兰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1998年2月至1999年10月任贺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主任;

  1999年10月至2001年12月任贺兰县习岗镇党委书记;

  2001年12月至2002年3月任贺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习岗镇党委书记;

  2002年3月至2003年1月任贺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3年1月至2004年11月任贺兰县副县长(其间: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4年11月至2006年10月任贺兰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任银川市兴庆区委副书记;

  2007年6月至2007年11月任原州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7年11月至2010年1月任原州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0.01-2011.06,原州区委书记;

  2011.06-2015.06,固原市委常委、原州区委书记;

  2015.06-2016.11,石嘴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6.11,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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