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成都学历落户最新政策:本科可落户成都(附网申入口及流程)

2017-07-14 17:31:32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余力 责任编辑:禹瑞丽 字号:T|T

成都限购未落实锤.jpg  

  中国小康网讯 余力 综合 据成都商报消息,成都将改革人才落户政策,鼓励青年大学生来蓉创业。其中提到,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除学历落户外,落户成都的途径还有:海外留学人员落户、新生婴儿落户、买房落户、暂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投资落户、纳税落户等,小编特别整理了的各个途径所需资料及条件,供大家参考。

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png

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一、学历落户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落户

    所需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将实行凭毕业证落户制度。具体流程可参照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6月30日发布的通告,以下为全文:

致高校毕业生在成都市办理登记、报到、档案(户口)等相关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简化高校毕业生报到程序和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今年起,需要在成都市办理报到、档案(户口)等相关事项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通过“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http://byfw.usjob.gov.cn/”(下称“系统”)完成网上报到。需办理入户、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的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申请、现场办理。

  毕业生报到接收细则及相关服务事务如下。

  取得《报到证》前

  登录“系统”,选择“尚未取得报到证”。如实填写信息,获取档案(户口)拟接收机构的详细信息和接收证明办理流程。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1、成都市生源。档案寄(转)往生源地区(市)县人才服务机构(见“系统”指派);户口迁回原籍。在校期间父母双方户口均迁离原籍,且至少有一方迁入成都的,按成都市生源指派。

  2、非成都生源。符合成都市“先入户、后择业”政策的,档案和户口接收机构可按系统提示进行选择。

  3、其他。若有意在成都市就业、创业的,可登录“系统”查询成都市报到接收、创就业政策及服务流程。

  已落实工作单位(或已创办实体)的毕业生。

  1、在“系统”提交准确的工作单位(及本人为法人代表的单位)信息,获取档案(户口)应接收(迁往)机构的详细信息,并可按此填写“三方协议”上对应栏目。请在“系统”中务必如实选择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机构,不选或随意选择将不会出现正确指派结果,影响以后档案接收和入户。

  2、“三方协议”或“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均可作为地方接收证明材料,供学校办理《报到证》、寄送档案、迁户时使用。在学校派遣过程中需要人才服务机构盖章的,请持上述接收证明材料到工作单位盖章后,再到“系统”提示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3、在成都市外就业的成都市生源毕业生,档案也可由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由“系统”指派)。

  取得《报到证》后

  登录“系统”,选择“已取得报到证”。如实填写报到登记信息,确认档案到达指定机构后,即完成报到流程。如需要办理入户、组织关系等相关手续的,在系统提交申请后,携带系统提示材料到指定机构办理。

  (一)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有求职、培训、创就业指导等需求的,可通过“系统”登记相关需求。有就业见习意愿的,可通过“中国成都大学生就业网-见习频道”查看见习岗位、注册投递简历。

  报到证签到成都市外,但有意在成都市就业、创业的,可登录“系统”查询成都市报到接收、创就业服务政策及流程。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务必准确选择、填写工作单位信息,系统将根据登记信息确定具体接收机构并进行(统接的)档案转递,未如实填报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机构,将不会出现正确指派结果并影响档案接收和入户、组织关系等手续办理;签约非公单位登记机关为四川省工商局或质监局的,请直接联系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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